来源:浙江经济公众号
共同富裕实质上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实验,旨在探索如何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分配和社会福利提升的更大公平。作为共同富裕建设示范区的浙江,担负两个重要使命:一方面,廓清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和价值意蕴,回答“是什么”的问题,确保实践的正确性和可持续性,并为全国推广提供理论指导;另一方面,探索具体推进共同富裕的方法,即“怎么做”,涉及到政策设计与执行的具体细节,以确保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均衡发展,这不仅是探索共同富裕的可能路径,也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经验。
一
共同富裕价值意蕴与实践发展的不断调适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是重要前提,应该说共同富裕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展现出其历史延续性和战略发展性双重特点。在2021年对共同富裕的讨论中,学术界和实务界更多是从学理上和历史经验的角度进行探讨。这种探讨往往聚焦于理论框架的构建和对历史数据的解读,试图从中国长期的发展经验中抽象出共同富裕的路径和策略。这一阶段的判断和讨论,虽然为共同富裕的目标提供了宏观视角和理论支撑,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当前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具体实践的深入分析和结合。经过三年的实践和观察,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须结合过去的共同富裕实践经验、当下的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未来的社会发展预期,持续更新对共同富裕的理解和判断,确保其既符合科学原则又具有前瞻性。
从“点”上看,除了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等主要特征,当前,我们对共同富裕的理解要强调差别性。前几年,我们在解释共同富裕的共享性时已经强调“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关注“共同”或“差别”应到何种程度才能被称为共同富裕、并能为民众所接受?还能够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地良性运转,避免走向平均主义歧途。但鉴于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有必要将“差别性”独立出来思考,认可基于合理差距的富裕。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是要推进高质量发展,适当的差距能够促进社会效率和活力提升,鼓励创新和进步。这意味着共同富裕并不是要消除差距,差距本身不是问题的根源,关键在于差距的大小和如何管理这些差距,确保这些差距不会演化为系统性的不公平。浙江的共同富裕示范区指标体系调整正是在实践中更新对共同富裕理解的有力证明,将原先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优化分配”“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全域美丽建设”“社会和谐和睦”7个维度,重点调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收入差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基层治理现代化”5个维度,体现了差别性在共同富裕实践理解中的重要性。
从“线”上看,推动共同富裕的策略需要同时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发力。“共同”是共同富裕的核心关键词,这不仅意味着财富和福利的共享,更强调全体人民在富裕过程中的共同参与和共同责任。人民既是共同富裕的创造者,通过自身的工作和努力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共同富裕的受益者,享受到由此带来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提升。共同富裕的成效如何,人民是最终评判者。传统的政策视角常侧重于供给端,专注讨论政府如何行动和提供哪些服务或资源以促进公平和福利,这种方法确实在确保所有人基本权益的供给上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它可能会忽视民众多样化和动态化的需求,在公共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其可持续性也会受到挑战。因此,要实现更全面的共同富裕,必须同样重视需求侧,即深入理解和响应民众的实际需求。从需求侧发力意味着政策制定者需要通过持续的社会调研、民意收集及反馈机制来适时调整和优化政策。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能增强民众对政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实际上,民众的需求满足是衡量政策成效的重要指标,反映了政策是否真正触及和解决了他们的核心问题。浙江在共同富裕建设实践中,开展“浙江省共同富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问卷调查”以及在基层设置的各共同富裕观察点,即体现了浙江在共同富裕建设中供需双向并重的策略。这些实践不仅提供了政策反馈,还增强了政府对民众关于共同富裕可感可知的理解和把握。
从“面”上看,共同富裕应被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战略。它不仅仅是多个政策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全面的发展路径,引导社会在各方面取得进步。这一理念注重平衡效率与公平,强调发展与共享的兼容性,旨在矫正因先天环境及制度性因素造成的不平等,确保社会最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共同富裕作为价值指导,核心在于引导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向。这要求政策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率,更要重视实现社会公正与公平。这种价值导向要求在制定每项经济和社会政策时,都必须考虑到其对社会整体福祉的影响,确保政策的实施能够普惠更广泛的人群,而不仅仅是少数人受益。这种基于包容性的价值指导和对政策实验的支持,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探索更有效的发展策略,并使政策更准确地响应不同地区的具体需求和特点。有时,价值目标的内化可能比具体操作的标准化具有更强的动力和影响力。
二
共同富裕导向的制度安排与推进策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是简单地加大社会福利投入,也不是追求结果上的区域、城乡、群体间差距消除,实现绝对平等,而是强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发展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发挥市场、政府、社会、文化、技术等多种机制的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经过三年探索与建设,浙江形成并更新了对于共同富裕的认识和理解,初步形成由国家、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驱动,融入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等议题,促进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综合平衡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这些成果,将驱动浙江的共同富裕探索从制度设计向政策扩散演进,促进地方性知识转化为普遍性知识。
(一)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推进经济的高效益和增长收敛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
在目标上坚持市场化道路,推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浙江持续推进以“一带一路”统领全面开放,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的双循环,出台了《浙江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加快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全面拓展和深化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并建成宁波等6个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重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时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促进市场要素流动和全球产业生态链打造,支持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例如,浙江省财政以支持跨境电商为突破口,推动“数字自贸区”建设。一方面,认真落实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降低行业税费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省财政实施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专项激励政策,各片区安排专项支持资金,用于自贸区跨境电商项目、服务体系和人才培育等补助。在财税政策支持下,浙江省自贸区跨境电商业态快速发展、引领全国。宁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突破千亿元,居全国首位;杭州拓展“保税进口+零售加工”等新品类,成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策源地;金义片区推广“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模式,跨境快件业务全国第一。
在机制上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一方面,浙江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深入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代表的数字化改革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聚力打造群众、企业掌上办事总入口“浙里办”,推动“掌上办事”由“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加快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良性局面,营造让企业家真实有感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浙江积极发挥财政的作用,通过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性融资、产业基金、政府债券、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政策工具,为企业打造创新“沃土”。如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浙江出台了系列落实税费支持政策。2023年,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落实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70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为市场主体减税、免税、退税1931.43亿元,显著降低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浙江实施了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旨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浙江落实160.60亿元,重点支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162个,带动当年投资629.60亿元。2024年2月,浙江出台《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具体包含25条措施,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详尽指导。
从结果上呈现收敛性的经济增长,实现贫富差距收敛和经济效率提升的双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和促进经济收敛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浙江通过行政统筹机制补齐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构建“一县一策”的精准支持机制、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全社会开放式帮扶的动员机制,实现浙江省内不同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2023年,山区26县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1个百分点。其中,为了更加可持续地推进山区内源式发展,浙江财政坚持“授人以渔”的工作思路,大力支持实施山海协作,“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近15亿元,用于支持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山海协作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2022年,浙江新设山海协作资金,重点支持山区26县“飞地”和生态产业平台建设。2023年,浙江进一步健全山海协作财政政策,下达12.48亿元,促进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和特色生态产业平台高质量建设、有序发展,推动解决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探索高水平共享新制度政策,推进公共品供给的高水平均衡
共享发展是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高质量发展的目的就是通过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事实上的社会最弱势群体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同时,通过全社会成员的福利总量不断提高,以此形成发展与共享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顶层设计中打破现有制度和政策对人民自由和权利的负面影响,确保人民享有获得财富和优质公共服务的公平权利。体现在城乡、单位所有制、户籍等差异上的制度分割,会对民众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产生消极影响。基于此,浙江从人口流动角度动态看待地区差距,打破原有的依据户籍人口份额安排转移支付的模式,着力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体制机制,开展“钱随人走”改革试点,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11类公共服务领域、95项公共服务项目为基础,结合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属性,确定“钱随人走”改革的基本思路,试图通过更加精准的转移支付调节,率先实现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教育领域为例,浙江加大了对现有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整合力度,整合原7项义务教育领域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项目,新设资金项目3项,年度资金预算超过50亿元,并以教育学籍系统为支撑,区别不同类别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准设计包括钱随学籍走的补助性转移支付、钱随特定学生走的奖励性转移支付、共富型钱随人走转移支付等省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减少或避免以学校为目标的分配模型,形成以学生人数为因素的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补助的精准性。
将促进共同富裕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起来,提高民众平等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能力,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补偿和克服“马太效应”“阶层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行使自由权利和可行能力的影响。浙江以人力资本投资作为重点,加大财税对人力资本公共投资的支持力度,健全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机制,重视教育对提升民众可行能力的价值和意义。通过提高人的可行能力,让人们在化贫为富的道路上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成为自身福祉的缔造者与塑造者的同时,缩小人与人之间能力上的差距,使每个人都能更加恰当地承担社会角色、更加充分地参与社会建设,真正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2023年,浙江落实6.6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跨区域教共体建设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3.65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和幼儿园保教质量;落实4.83亿元,推进山区海岛县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及“县中崛起”计划、助力各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第三次分配在实践中创新发展,既激励人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奋斗实现共同富裕,又发挥社会机制作用,促进社会资源和财富在社会充分流动,为共建共享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浙江以政策创新和数字赋能为重要方法论,一方面,通过起草《完善三次分配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制定《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慈善激励体系、慈善组织体系、慈善参与体系、慈善监管体系,全面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推进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另一方面,着眼于一体化、数字赋能和制度重塑,迭代升级全省慈善信息系统,与“浙里救”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慈善资源和慈善需求精准有效对接,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大力推动“指尖公益”,高质量运行“云上公益大脑”等,增强社会主体参与公益慈善的可及性和积极性,扩大社会公益慈善的社会力量。在推进第三次分配,发挥慈善助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可忽视财政在其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例如,企业和个人通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机构进行公益捐赠,按规定可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企业进行慈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进行慈善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将激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做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调节,加快形成人人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总之,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长远战略和宏大目标,这一目标历经百年风雨,从最初的价值理论讨论逐步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政策实践。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党和政府不断探索如何明确实践边界、寻找实现路径,并在实践中调整和优化策略,这是长期以来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浙江作为共同富裕建设示范区,依托其独特的地域特点和基础优势,在国家共同富裕战略中担当了实验性角色。浙江对共同富裕的探索可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首先,对共同富裕的核心意义进行深入理解,形成了一个既强调效率又追求公平的社会共识;其次,针对高质量发展,探索经济增长与效益提升的最佳路径;最后,在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通过基础性改革确保资源更高效、更公平地共享。浙江的这些探索并非孤立,而是与其系统性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相连,旨在落地成为可执行的实施举措。这些探索不仅造福浙江,而且贡献全国乃至世界。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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