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华文摘2022年第20期
于冰在《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5期撰文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概括,又是关于生态文明的新理念。“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它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实现了从生产视界到生命视界再到生活视界的逻辑转换,并将生产、生命、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实现了生态文明观的深刻变革。“生产-生命→生活”的逻辑演进,既遵循了生态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蕴涵着人类文明进步的价值指向,因而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合规律性反映了对客观规律的尊重,合目的性(即合乎人的发展目的)反映了对人的尊重;前者反映了生态文明的客体尺度,后者反映了生态文明的主体尺度。正是这种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保证了生态文明观变革的真理性和进步性,显示了这一变革的真理力量和价值力量。实际上,生态文明观的这“两性”也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生态文明观变革的价值取向是建立在对各种规律把握的基础之上的,而各种规律之所以能够被客观地认识和把握,又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人类的命运出发的。要使生态文明的新理念变为现实,客观上要求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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