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文摘第11期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人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人新发展格局,创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当前,随着国内发展环境的变化,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既在实践探索中开拓创新,又打破了传统区域增长理论的长期束缚。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仅仅是以往区域发展战略的演进与优化,也是长期以来我国区域发展路径的更加全面地转型升级,为此,实现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有创新思维。虽然我国各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条件、阶段、路径和进程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学术界对此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但在全局视野下,分析和总结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成效与难题攻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阶段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提出了新发展理念、确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思想认识到实际行动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为此,我们从发展总体水平和五大新发展理念等方面人手,总结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成效。
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以来,我国各地区经济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随着结构调整的到位,各地区经济增长质量显著提高,逐步改变了依靠大量要素资源投入换取高增长的发展方式。
2.区域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地区更加重视依靠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深人实施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使得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新动能指数持续上升。
3.区域协调发展成效逐渐显现随着我国各地区发展条件的不断改善,不同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看,2012-2020年,各地区人均实际GDP差距均呈现下降趋势。从居民可支配收人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的变异系数值出现了缓慢下降的趋势。在消费水平方面,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地区消费潜力更加充分地释放出来。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按现价计算,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88(农村居民收入=1)下降至2020年的2.56。
4.区域绿色发展实现较大改善2012年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各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效果逐渐显现,各地人民群众绿色民生获得感逐渐提升。
5.区域开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分工布局,区域一体化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获得显著提高。
6.区域共享发展出现积极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并取得明显成效。从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来看,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明确、规范,人均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的地区差距经历了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从居民受教育程度看,我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进人了普及化阶段,各地区人口素质的相对差距明显缩小。从城乡养老保障来看各地区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地区差距缩小。
二、当前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六大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的大力引导下,地方政府开始弱化对经济高增长速度的追求,而转向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高质量发展。然而在新发展阶段,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难题,特别是以下现象值得高度重视。
第一,从区域发展总体水平看南北发展差距扩大极易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目前,虽然我国南北差距不如东西差距那么明显,然而从南北地区人均GDP的比较显示南北差距从2012年开始逐步旱扩大的趋势,至今没有改善的迹象。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规模刺激政策退出以后,北方地区结构性体制性等问题在较大范围内集中爆发,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并出现了明显的制造业衰退、人才外流、外资撤离等现象。如果南北差距扩大态势持续下去,那么这种差距将可能被固化。
第二,从创新发展看,新兴产业低水平同质化发展现象突出。为了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带来的产业机会,全国十多个省(区市)都明确将集成电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行业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发展产业。与此同时,省级规划引导作用形成的“层层传导”效应促使地方政府将要素资源优先配置到这些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项目,由此容易催生新兴产业发展“泡沫”。在不掌握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各地争相布局建设的新兴产业项目无疑是相同或相近技术路线的简单复制,必然会导致高技术产业的低端发展,可能再次出现投资过热和低端产能过剩的现象。
第三,从协调发展看,东北三省陷人产业衰退与人口外流交织的发展困境。一方面,制造业出现了较大范围且明显衰退的倾向。2018年,东北地区制造业从业人员比2013年下降了306.08万人,降幅为45.19%。从业人员大幅减少的背后反映了东北三省制造业全面、深度、快速衰退。另一方面,东北地区人口大规模外流。2010-2020年东北三省人口净减少了1100万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分别减少了115万人、339万人和646万人。
第四,从绿色发展看,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缺少长效机制。由于现在生态治理过于依赖行政手段,治理方式比较单一,因此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环保政策时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导致许多企业不能专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在没有长效治理机制的情况下,如若中央环保督察力度稍有放松,地方政府监管就很容易松懈,生态质量不升反降的现象就会出现。此外,许多基层政府缺乏治理生态环境所需的持续性资金投入,中西部地区一些县举债治理生态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五,从开放发展看,各地区开放发展存在不平衡不稳定问题。一方面,国内各地区对外开放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持续存在。目前,虽然中央已批准多个地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还有一批地级市缺少对外开放平台,当地企业“借船出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另一方面,我国地区间开放发展呈现出周期性变化的不稳定现象。在现行行政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下,地区市场分割程度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而呈现波动性变动,各种隐性的行政壁垒随时可能出现反弹。
第六,从共享发展看,各地区公共服务一体化面临着较多的体制障碍。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在政策、标准、监管体制、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差距。正是由于这些体制机制障碍,要素流动、产业转移等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优质服务资源难以向周边地区辐射扩散。
三、新发展格局对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新发展阶段,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面临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区域城乡收人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长期存在。未来,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于这个客观事实,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大的突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为此,各地区深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就要充分体现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从国家战略全局中谋划新的历史方向。
第一,加快形成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各地区既要遵循各自的发展基础和功能定位,又要敢于创新,通过错位发展建立高效的区域分工体系,通过互补优势增强区域互动,突破各种形式的行政分割,打通各地区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堵点”,破除影响要素流动与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障碍,进而形成高效开放的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各地区要顺应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敢于突破制度性壁垒,共同下好全国“一盘棋”,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第二,协同推动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开放“比翼齐飞”。我国腹地纵深,具有内陆地区和沿海沿边地区开放的双重优势。各地区应充分发挥开放平台的综合优势,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继续开辟海陆、空中等开放通道,扩大内地、沿海与国外产业链分工协作,推动国内产业链与国际产业链有机衔接。大通道建设是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开放发展的桥梁,是促进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的天然纽带。随着我国现代交通网络日趋发达,各地区应重视发挥大通道作用,推动交通物流体系标准化,降低全社会的综合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示范作用。中央和地方应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示范作用,使其在推动区域体化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在较短时间内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中,中央也可以支持有关省区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流域的主动脉作用。
第四,积极发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在新发展阶段各地区扩大内需不能盲目追求基础设施的高投资,而要基于本地发展实际和国内外市场需求来驱动“三驾马车”。各地区应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重要战略基点,积极发挥消费、投资和外贸促进地区增长的潜力作用。中央要适当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的投资,改善这些地区的发展条件,积极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的供给条件。同时扩大内需的目的是让超大规模市场能够更加有效地充分释放出来,使各地区能够找到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
四、新时代推动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际和国内外形势变化趋势,“十四五”时期及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中央和地方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完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和各类体制机制障碍。
1.防范南北差距持续扩大并转化为差距固化的风险
第一,加大营商环境督察考评力度。中央有关部门应用好“考核棒”,加大对北方地区有关省(区、市)营商环境的重点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要不留死角、整改到位,通过开展专项督察倒逼地方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中央有关部门可以邀请第三方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每年公开发布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评促改,调动地方政府深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第二,增强北方地区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沈阳、长春、石家庄、太原、西安等省会城市要加快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带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中央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大连、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城市提升对外开放能级,支持西安、郑州等国家中心城市依托大通道和交通枢纽优势建设世界级物流枢纽。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区要持续推进区域性生态环境治理,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北方地区中心城市宜居水平。第三,建立区域分化跟踪监测分析机制。中央有关部门应建立区域分化跟踪监测工作专班,加强对未来走势和影响后果的研判,特别是要及时发现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人口外流严重、主导产业衰退的地区,采取精准有效的区域援助政策,避免这类地区转化为严重的问题区域。中央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可以组织团队开展区域分化重大专项研究,加强对国内外区域分化现象的规律性研究,对当前南北差距的阶段性特征做出前瞻性判断,积极为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2.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引导机制
第一,完善地方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合规性审查。为了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发展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投资冲动,中央有关部门应建立部际工作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合规性审查,特别是工商注册、产业项目用地、银行贷款、产业基金等方面的审查,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投资企业等主体发出投资警示,降低产业项目投资风险。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可以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能有效防范各地区对新兴产业低效、重复投资的预警体系,纠正地方政府采取有悖于市场规则的盲目投资行为。第二,鼓励地方组建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当前,国内规划发展新兴产业普遍遇到了基础研究薄弱、关键核心技术缺失等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应出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积极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搭建产学研用高效协作的创新平台,实施以激发创新为导向的产业发展支持策略,重点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
3.超常规推进新时代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
第一,引导人口和骨干企业向中心城市集中。一方面,东北地区人口外流范围较大,有关地方政府应积极改善就业、住房、教育等条件,吸引劳动年龄人口特别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向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中心城市集中。相应地,省级财政预算支出和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向这些中心城市倾斜。另一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应适时、稳妥地推动部分中央企业整体搬迁至哈尔滨等中心城市,防止这些企业因人才流失和人才老化而出现创新能力大幅下滑等现象,进而威胁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安全。第二,把中心城市作为新时代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主战场。当前,中央有关部门应研究启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综合配套改革,优先将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试点赋予这些城市在科技创新、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外开放、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更大的改革权限支持试点城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国有企业合同用工制。第三,设立对口援助产业合作示范区。中央有关部门应继续引导北京、上海、深圳、江苏、广东等地区做好对口支援东北三省振兴发展,支持东北三省深入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园区,把引人产业园区管理模式输出作为合作的重点。
4.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或科技创新着力解决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难题
第一,完善大江大河大湖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在中央层面,探索“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建立规划共编、政策共谋、项目共商、信息共享、机制共建的新机制。在地方层面,沿江(河或湖)的(区、市)应继续深人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跨地促协同”工作机制,探索依法治江(河或湖)、依法护江(河或湖)的新模式。第二,深化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开放体制改革。在对外开放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应允许国家级高新区或经开区设立特殊海关监管区域,赋予这些国家级产业发展平台对外开放权限。在区域间开放发展方面,应启动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第三构建“智能+”优质公共服务体系。以省(区市)为基本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建立覆盖省级的优质教育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优质公共服务供需的精准匹配。鼓励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用户付费等方式吸引企业发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就业培训等业态,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区域优质公共服务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优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zglsxy@lsu.edu.cn
中国(丽水)两山学院版权所有制作维护